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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09
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估計,全球在海外避稅的個人至少有50萬人,避稅金額大約為1000億美元。2014年G20集團委託OECD制訂「共同申報準則(CRS)」,解決離岸銀行帳戶跨境避稅的問題。我國政府也自2018年正式啟動CRS,將金融資訊交換接軌國際資訊。
2017年9月30日在經濟合作與暨發展組織(OECD)和20國組織(G20)的主導下,開始自動交換銀行客戶資訊,第一階段以個人帳戶為主,半年後納入企業帳戶。過去享有避稅天堂之稱的英屬維京群島(BVI)、開曼群島(Cayman)、百慕大、摩納哥、列支敦士登、安道爾、巴拿馬、瑞士等地在CRS落實下將走入歷史。
為了逐步消除開徵遺產稅的障礙,我國政府已逐步落實了銀行存款實名制、股票實名制、房產實名制等,隨著房地產稅試點的推進,房產稅離民眾也越來越近。依託大數據(Big Data)等手段,國內透過不動產實名制和金融實名制掌握國人在境內的總資產。境外面臨BEPS與AEOI兩大國際反避稅架構,除了金融機構共同申報標準(CRS)、受控外國公司(CFC)、實際管理處所(PEM)、移轉訂價三層式文檔等反避稅措施外,近來英屬維京群島、開曼群島等租稅天堂地區更陸續立法引進經濟實質新規定,亦將提高個人在境外資產與海外控股公司的透明度。
以上各種舉措,讓國內大小家族企業配置於海外的家族財富,面臨強制公開透明、更複雜的法令規範、以及稽征機關的查核壓力。加上大資料的資料庫查核趨勢興起,各項反避稅措施對各國提升科技稅務稽查能力大有幫助。在國內外稅務法規夾擊之下,擁有海外資產的超高淨值人士面臨新時代的課題,需儘早思考如何在最大限度的合法規避和減免稅務下,提早規劃對策以降低風險,以使家族財富得以合法合規的保全。